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

时间:2020-11-05 点击数: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

2016年学院党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依法治校,提升规范办学水平;以省部共建为契机、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证,深刻把握历史拐点,统筹推进内涵建设,奋力谱写“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年学院党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院系两级班子建设。召开第二次党员大会,完成党委班子和纪委班子换届选举。通过人才引进、内部培养等方式配齐系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好2016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系级班子组织生活会。加强团结意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合力,树立深入实际、脚踏实地、敢于担当、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以及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要求,健全完善以事择人、人岗匹配的用人机制,做好2016年干部的选拔、调整、考核、培训和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制定2016年度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做好引进人才的考察、考核和培养、使用工作。迎接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检查,完成全院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核定工作,切实提高干部人事档案质量。

3.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严格程序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完成2016年党员发展任务。办好第12期业余党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4.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到黑龙江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巩固“三严三实”、“四进四信”专题教育成果,强化院系两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加补党员队伍的精神之“钙”、思想之元,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完善校园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及时报省委高校工委备案。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积极推进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将“互联网+”与思政课有机融合的新的教学模式,通过微课课堂等形式进行教学方式创新试点。

5.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高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力争获得省级文明校园和文明校园标兵荣誉称号,努力争取国家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6.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党管新闻原则,提高院报和校园网质量,重点抓好校园网站的规划、设计制作和日常管理与维护等工作,抓好重大活动新闻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理顺新闻信息工作机制。开通学院官方微博、微信,推动系级单位公共微博、微信建设,适时推动师生自建媒体和自管媒体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积极宣传报导学院办学成就和特色亮点,扩大学院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完善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校报编辑出版工作,加强编辑队伍建设。

7.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族博物馆建设,开展博物馆育人活动。编制出台校园文化整体规划,推动“大学文化、企业文化、民族文化”相融合的学院特色文化体系建设。

8.统战工作。调动少数民族教职工、党外教职工有序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校园宗教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抵御和防范极端宗教和邪教向校园渗透。

9.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严肃执纪问责,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纪律、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重点解决纪检队伍建设问题。切实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深入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好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基建、维修、采购、招生、人事等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1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教育管理服务新疆学生的经验向校内外更加广泛地推广,培育树立更多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彰显民族高校的特殊使命。健全完善“秦桂芝工作室”组织框架和工作职责,发挥其在新疆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教育厅、省民委(宗教局)对“秦桂芝工作室”和“全省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命名授牌工作。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标兵单位”。

11.德育工作。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要活动,持续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三爱”、“三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加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等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探索辅导员队伍建设新机制。重视家风教育,把“未来家长”教育纳入学生德育工作范畴,实现家风教育的前置。

12.大学生应征入伍和国防教育工作。坚持党管武装原则,高标准完成2016年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做好退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复学安置工作。完成2016级新生军训任务,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13.共青团工作和学生社团建设。适时召开团代会、学代会,健全完善院系两级团的组织机构,强化系级单位团支部建设,强化共青团组织在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发挥团组织、团干部在学风建设、志愿服务、招生、迎新和大型文体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好校园社团活动。

14.教职工权益和民主政治建设。筹备召开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出台教代会配套制度。做好工会法人注册工作,设立工会专用账户,将工会会费转到学院专用账户。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发挥教职工大会的决策、咨询作用,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学院管理的机制体制。

15.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全员安全预警机制。加强维稳形势研判,完善协作联动机制。积极防范“三股势力”的渗透。

16.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结合教学改革总体思路,调整完善课程设置,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教学上进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改革。各专业提出课程结构和教学方法设计方案,聘请校内外专家评审。开展重点改革课程遴选和课程改革立项,推进课程改革和建设步伐。制定各学科专业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高职专业学生中探索实行弹性学制。做好物流专业中高职衔接贯通试点工作。加快电子商务培训基地申报工作。开展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的遴选和建设工作,做好大学前教育专业,加强装备制造类专业建设。争取民族舞蹈专业进入国家民委、教育部、文化部重点建设专业行列。引入慕课、微课,开发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军事理论课、公共选修课、艺术选修课等网络课程。

17.教风学风建设。加强教风、学风制度建设,列出制度清单,修改补充相关制度。以到课率、教师课堂管理、教学能力、课程标准审核等为重点,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的学风建设督导意见和建议,进行教风、学风整改工作。教学能力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评聘和系部考核的重要依据。调整学院职工学历结构。对教学档案和学生档案进行年度例行检查。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学专项培训。加强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罚力度。

18.创新创业教育。面向所有学生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推行学分制。聘请专门的创新创业导师进校讲座,加强对校内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的选拔和培养。积极组织开展创客周活动,组织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依托实训中心,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在体育馆西区,规划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19.继续教育工作。加强“黑龙江省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中心”建设,完成省教育厅交办的2016年“国培项目”。加强“黑龙江省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完成省委组织部和省民委(宗教局)交办的2016年干部培训任务。完成省文化厅交办的“2016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任务。办好“中国轻工行业特有工种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培训基地”,完成1500人次的技能鉴定考评年度任务。

20.实验室建设和实训中心建设。结合专业特点,强化实验室和实训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仿真模拟实验室,引入项目化实验教学。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制度上墙”。成立实训中心裱花工作间。引入“7S”的管理方式,加强实训中心现场管理。

21.科研工作和学术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和学术规范制度,修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管理办法。完成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完成“黑龙江省民族教育研究中心”的挂牌和启动工作,选好配齐研究人员。完成教育部文理两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常态化、系统化统计填报工作。做好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实训与就业、产业服务、骨干专业建设等教科研项目。做好《高教动态》的编辑出版工作。

22.发展规划和教学评估工作。完成学院章程的文本编制工作,出台学院“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学院教学质量(审核)评估保证体系,做好教育质量评估准备工作。

23.教学督导工作。加强院系两级督导队伍建设。探索创新科学的评价模式和规范的评价标准。开展集体听课评课,强化听课评课结果的使用。重点促进青年教师和新入职教师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执教能力。

24.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早操、晚自习、课上、课下和公寓内日常管理,强化公民素质养成教育。做好学生奖、助、贷、补、勤和保险工作。严肃校纪校规,完善学生违纪处理预警机制,组织学生签订遵守校规校纪承诺书。做好2016级新生报到接待和入学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疫工作。突出抓好诚信教育,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做好学籍注册管理工作。

25.招生就业工作。力争实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1200人,高职招生计划不低于2015年。做好第七次新疆培养协议计划的落实工作。加强就业指导教育与服务,建立健全就业信息收集与发布机制;加强就业工作考核力度与考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的功能与水平,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宏观指导。

26.人事工作。完善专业技术系列直聘机制。建立教师学历提高的激励机制。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参加专业及业务学习,聘请专家定期培训辅导、跨校交流等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省民委(宗教局),寻求省编办、省人社厅支持,争取学院发展所需要的教学人员编制,争取在岗位设置、教师培养、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支持。健全完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和相关政策,做好各类人员职称直聘工作。逐步实现编内人员与编外人员同工同酬,建立院聘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人事劳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做好2016年度编制内和院聘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

27.财务工作和预算管理。严格2016年预算执行,做好年度决算和来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大学费催缴力度。完善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绩效评价。落实105万对口援疆阿勒泰籍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培养经费。尝试互联网+财务信息管理及业务工作,加强财会人员培训,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28.后勤工作。开展资产清查,实行定人定物定位,完成资产条码标贴工作,用好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做好学院水、暖、电、气等各类报表的统计核算工作,做好食堂、超市、培训中心、开水房、浴池财务报表工作。做好2016年房改统计工作。完善规范进货渠道,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调整教工餐厅经营方式。严格遵循内控流程,严格把关招标采购的询价、采购、合同签订和设备验收环节,用好用足采购专项资金。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

29.监察审计工作。加强监察审计队伍建设。做好学院对外经济合同审核把关工作。做好招标采购、人员招聘等工作的监督工作。做好基建维修等重大项目和重要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30.文献信息工作。建立少数民族文献信息资源部。启动电子阅览室二期建设。增加网络核心设备投入,提高校园网络总出口带宽。增加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投入,引进专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员,提高网络安全和校园信息化管理水平。

31.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师工作室、非遗展示中心建设。策划工艺美术创新设计大赛。以“互联网+民族文化艺术”为突破,指导民族文化艺术专业学生开展创业孵化工作。做好民族服装设计类专业的论证工作,逐步完善民族文化类专业群建设。继续做好民族文化艺术进社区、进企业和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建立“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与创新基地”。办好省民委(宗教局)系统职工田径运动会暨学院第11届田径运动会。

32.基本建设验收。完成防雷、环保、消防等五项竣工检测,推动新建项目一期工程验收工作,完成学院房产证办理工作。

33.省部共建和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推进《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民委关于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实施的意见》的出台,按《意见》制定详实工作方案,细化进度,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务实高效地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不断取得新成效。积极利用省部共建契机,努力将体现学院办学水平的提升。做好2015—2016年度统计报表工作。编制完成学院2015—2016年度信息公开报告、依法治校工作报告。加强档案室建设,做好归档立卷工作。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做好信访工作、保密工作、督查督办工作。

中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