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对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信息公开目录》,编制《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一、公开的原则和类型

学院信息是指学院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

学院公开信息分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学院依据《办法》要求将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除学院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则细则》及《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主要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公开。此外,学院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校报校刊、年鉴、新闻媒体、官方微信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将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将在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学院信息,可以直接在“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向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院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院办公室(办公楼五楼)

咨询电话:0451-86662126

电子邮箱:529200869@qq.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学院信息,可以直接在“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529200869@qq.com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办公室,当场提交申请。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

(三)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申请公开的学院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7)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8)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院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451-85560019。也可以向黑龙江省教育厅投诉。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办公楼四楼)

咨询电话:0451-86662126

电子邮箱:529200869@qq.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