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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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族职党发〔2017〕5号

中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关于印发

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院直各系(部)、处(室):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已经2017年4月11日学院一届10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2017年4月12日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

一、2017年学院党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省民委(宗教局)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以深入落实全国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坚持党对学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民族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坚强阵地;以深入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为抓手,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彰显民族高等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依法治校,提升规范办学水平,统筹推进内涵建设,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发展难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2017年学院党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严肃执纪问责,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纪律、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重点解决纪检队伍建设问题。切实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深入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好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基建、维修、采购、招生、人事招聘等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题宣传,深入开展“四进四信”专题教育。积极参加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和民族工作论述学习研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三)全面贯彻全国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民族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坚持不懈促进学院和谐稳定,培育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学院建设成为安定团结的模范之地。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使学院发展做到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

(四)努力加强院系两级班子建设。筹备召开第二次党员大会,启动实施党委班子和纪委班子换届选举。按照政治强、业务好、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选好配齐系级党政班子,推行系级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开好2017年学院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系级班子组织生活会。做好2017年学院班子述职述廉工作和系级班子考核工作。强化学院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发挥院系两级班子的整体合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不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以及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调整、考核、培训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建立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为常态化推动干部交流和优秀年轻干部配备奠定坚实基础,逐步按照职数要求配齐配全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干部提职备案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坚持党管人才,做好引进人才的考察、考核和培养、使用工作。

(六)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严格程序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完成2017年党员发展任务。发挥业余党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党校师资力量建设,完善培训课程,办好第14期业余党校,推动院级领导干部进党校课堂。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党总支“三会一课”的指导,实行定期例会制。组织各党总支适时召开学习体会交流会,加强学习记录的检查指导。贯彻教育部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开展“十佳主题党日”评选活动。积极参加高校工委组织的“百优支部”创建和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星级基层党组织”建设。

(七)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认真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引导和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坚持党管新闻,提高院报和校园网质量,重点抓好校园网站的规划、设计制作和日常管理与维护等工作,抓好重大活动新闻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理顺新闻信息工作机制。开通学院官方微博、微信,推动系级单位公共微博、微信建设,适时推动师生自建媒体和自管媒体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积极宣传报导学院办学成就和特色亮点,扩大学院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完善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校报编辑出版工作,加强编辑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高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力争获得省级文明校园和文明校园标兵荣誉称号,努力争取国家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八)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整体规划,进一步加强非遗文化展示中心、民族博物馆的展示工作,积极开展民族技艺文化展,有计划复制展品。强化校训校歌校史育人功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院校园文化建设体系,推动“大学文化、企业文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相融合的学院特色文化体系建设。

(九)加强统战工作。调动少数民族教职工、党外教职工有序参与学院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校园宗教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抵御和防范极端宗教和邪教向校园渗透。

(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基地”建设成果,开展“民族团结手牵手,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微视频征集”活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健全完善“秦桂芝工作室”组织框架和工作职责,发挥其在新疆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新疆籍学生数据库,全时空监督管理与服务。继续推动省教育厅、省民委(宗教局)对“秦桂芝工作室”的命名授牌工作。力争成功申报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

(十一)加强德育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实施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发挥理论学习骨干的引领作用和学生理论社团的带动作用,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引导大学生以实际行动实现人生理想。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纳入日程课程体系。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师生道德修养。积极参与教师和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通过学院的教师资源、教学积累和浓郁民族文化氛围,不断强化各民族学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大学生思想状况调查。

(十二)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和国防教育工作。坚持党管武装原则,积极响应改革强军战略,高标准完成2017年大学生征兵任务,做好退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复学安置工作。完成2017级新生军训任务,增强军事训练实效,创新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强化学生国防意识。

(十三)加强共青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建设。加强团组织建设,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共青团各项工作和活动,创新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的载体和方式,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召开团代会,选好配齐院系两级团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优化学院团员推优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推优工作流程,把品学兼优的学生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召开学代会,加强院系两级学生会和班委会自身建设,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服务和联系,实行大学生社团登记和年检制度,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

(十四)加强教职工权益和民主政治建设。筹备召开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出台教代会配套制度。发挥教职工大会的决策、咨询作用,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学院管理的机制体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办公室2017年4号文件精神,落实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开展教职工生日送祝福活动。做好职工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十五)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健全完善安全责任防控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制。加强基础保障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实现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全员安全预警机制。加强维稳形势研判,完善协作联动机制。积极防范“三股势力”的渗透。

三、2017年学院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省部共建。推进《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民委关于共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实施的意见》的出台,加快推进省部共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积极争取国家民委在专业与课题建设方面的政策支持;努力向民族本科院校稳步迈进,做到小目标与大目标齐头并进。与中央民族大学共同建立“民族团结与民族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基地”,努力开创建设一流综合性民族职业高校的新局面。

(二)大力推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围绕教师队伍建设、学情、就业开展卓有成效的研讨活动;邀请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人士到校开设职教论坛;全面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制定出台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推进食品、制药两个教育部行动计划入选项目建设,开展校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加快电子信息工程系建设步伐,加大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新专业的培育;推动国家级、省级重点专业的有序发展,形成辐射和带动效应;规范校企合作、合作办学的制度建设,对全院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统一管理;编制《2017年高职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2017年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自评报告》,做好2017年度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办好学院第四届微课比赛、第三届课程整体设计及单元设计比赛和第八届说课大赛,组织师生认真备战教学技能大赛和专业技能大赛。

(三)加强招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办学规模。力争实现省内预科本科招生计划1050人;实现高职省内外招生计划1500人,实际招生人数超过1000人。实施常态招生,建立长效机制,打造一支稳定、过硬、高效的招生队伍。增强省内招生宣传影响,巩固招生成果;扩大生源版图,建立省外招生生源基地。加强就业指导教育与服务,建立健全就业信息收集与发布机制;加强就业工作考核力度与考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的功能与水平,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宏观指导。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全面加强创业就业工作,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做好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创业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聘请资深创新创业导师进校讲座。加强对校内外创新创业课程任课教师、创新创业导师的选拔和培养,加大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力度。做好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创新创业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工作。开展第三届“创客周”活动。

(五)加强科研工作和学术能力建设。做好《高职教育动态》服务教学工作,完成《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报》(双月刊)的创刊及出版工作。修订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打造科研工作考评统计系统。逐步建立横向、纵向课题的多元化科研投入机制,落实科研配套经费与学术著作支撑计划,强化服务职能。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等学校人才管理政策,制定科技人才、教师有关科技创新制度;提高学术自律意识和研究质量,营造高等教育科研引领教学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坚持学风建设为主线,健全完善学风建设“411”工程。依托班级日志和综合素质测评手册,提高学生到课率,重点解决学生课堂学习效果问题。及时做好学生违纪处理并启动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好大学生风采栏,树立榜样,传递正能量。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宿管员四支队伍建设。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完善学生困难帮扶体系。广泛开展大学生文明养成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七)加强人事工作。分批次启动公开招聘,解决师资短缺问题,加大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电子商务等新生专业和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传统优势专业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教师进修培训模式,着力培养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规范编外人员管理,适当扩增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的范围,推进无固定期限合同制聘用。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突出校内津贴的导向作用。做好2017年度编制内和院聘人员招聘工作。加强人力资源软件管理系统建设,解决职工薪资信息查询问题,主动回应职工关切。落实好职工留岗创业相关文件精神,鼓励全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职称兑现,开展三级教授的评选工作。做好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做到全员上岗,全员聘任。

(八)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启动少数民族艺术中心、学前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做好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和资金筹措工作。

(九)加强监察审计工作。强化监察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化解廉政风险;加大对工程维修、人事招聘、招生录取、科研经费使用、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审计力量,强化职能,配齐配强监察审计专职人员。

(十)加强财务工作和预算管理。严格2017年预算执行,做好年度决算和来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确保职工利益稳中有升。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前期调研、询价工作。继续加大收费工作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完善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绩效评价。继续开展“互联网+财务”的落地应用,寻找合适的合作模式,解决一卡通自助缴费或移动终端缴费问题。严格控制基本建设工程款拨付,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基建债务。

(十一)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加强“黑龙江省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中心”建设,完成省教育厅交办的2017年“国培项目”。加强“黑龙江省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完成省委组织部和省民委(宗教局)交办的2017年干部培训任务。完成省文化厅交办的“2017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任务。办好“中国轻工行业特有工种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培训基地”,完成1500人次的技能鉴定考评年度任务。

(十二)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实训中心建设。结合专业特点,强化实验室和实训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仿真模拟实验室,引入项目化实验教学。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制度上墙”。成立实训中心裱花工作间。引入“7S”的管理方式,加强实训中心现场管理。

(十三)加强发展规划和教学评估工作。继续实施《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黑龙江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构建学院教学质量(审核)评估保证体系,探索第三方评估制度,做好教育质量评估工作。

(十四)加强教学督导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学院一级督学和二级督导制度建设,注重督导结果的运用,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构建“督”与“导”良性循环量化制度体系,建立“学院质量保障建设计划”,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十五)加强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师工作室、非遗展示中心建设。策划工艺美术创新设计大赛。以“互联网+民族文化艺术”为突破,指导民族文化艺术专业学生开展创业孵化工作。做好民族服装设计类专业的论证工作,逐步完善民族文化类专业群建设。继续做好民族文化艺术进社区、进企业和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建立“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与创新基地”。推进校园足球等集体项目开展,组织开展全校夏季、冬季校园足球(篮球、排球)联赛。办好学院第12届田径运动会。

(十六)加强后勤工作。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实行定人定物定位,完成资产条码标贴工作,用好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加快推进超市经营管理模式改革,完善规范进货渠道,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遵循内控流程,严格把关招标采购的询价、采购、合同签订和设备验收环节,用好用足采购专项资金。加大校园绿化投入,集中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

(十七)加强文献信息工作。加强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发挥图书馆的育人功能。建立少数民族文献信息资源部。启动电子阅览室二期建设。加强网络管理与建设,加强技术防护措施,建立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大网络与信息安全经费投入。

(十八)全力推进基本建设收尾工作。全力推进基本建设报竣验收和决算审计工作。在相关检测项目已经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力争完成环保验收和人防验收。重点推进消防验收,实现消防工程大型维修工作和消防检测、验收工作“两不误”。加大对涉及法律纠纷问题的处理力度,在学院利益面前寸步不让。继续协调沟通省审计厅,做好决算资料送审工作,尽快完成国审;力争将房产证办理完结。

(十九)加强督办工作。实行“一表制”工作督办机制,分点及面的监督学院重点工作的完成。

(二十)做好统计报表、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好2016—2017年度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编制学院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报告,落实信息公开清单制度。落实《全面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编制2016—2017年度学院依法治校工作报告。加强档案室建设,做好归档立卷工作。做好学院年鉴编撰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做好信访工作,完善领导干部接待师生及家长来访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信访工作,健全热点舆情快速反应机制,营造龙江民族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抄送: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委(宗教局)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