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交换工作规程

作者:时间:2011-06-16点击数:

一、上级文件接收程序

1、查验(编号、数量与登记单是否相符;收件单位、收件人是否相符;文件包装是否密封);

2、填写机要文件交换登记表;

3、文书接收文件并在登记表上签收。

二、学院秘密文件、档案、资料递送程序

1、发件部门须对递送文件、档案、资料包装密封、标明密级、写清邮政编码和单位名称;

2、递交学院办公室,由机要交换员检查核对(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接收,周三不交换);

3、填写机要交换文件递送登记表(发件单位经办人签字);

4、当日送机要交通部门(机要交换员在接受和递送过程中不得办理无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