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10-31 点击数:

 

2016—2017学年度,学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根据《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学院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保障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6年学院对校园网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版,功能设计合理,信息不断丰富。

(一)信息公开情况更加全面

1. 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简介、历史沿革、学院领导、办学宗旨、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大事记等基本信息。

2. 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 学院各类人员招聘、招标采购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告通知、招聘人才板块,全方位的公开。

4. 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院重大活动;各类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资产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各年度学费标准情况等财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 互联网:通过学院办公网和学院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平台、高等教育基础统计报表、学院年鉴、院报、学院各类简报等渠道公开信息。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2017年学院学风建设简报共出14期、教改教研简报共出7期、学生工作简报共出7期、学院简报共出23期。

3. 宣传橱窗、海报等形式。

4. 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院长信箱进一步提升与校内外人员对话质量和效率

院长信箱平台是校内外人员“公开提问、及时解决、全程督办、结果公布、保护隐私”的开放平台,以一种公开、透明、互动的方式,在学院管理者和师生员工、校外人员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桥梁。信箱管理人员将学生和教职员工提出的问题分类公开,及时分发给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安排专人答复,并及时公布答复情况。师生的问题及高校管理者的反馈时间、反馈意见以及大众反响都通过公开的方式显示在办公网通知公告页面上,起到了较好的公开和监督效果。

(四)教务管理系统和学生管理系统服务师生的作用明显,信息化建设得到了加强

教务管理系统设置有学生成绩录入、教学信息查询、教学文件管理、学生考勤、顶岗实习管理、教师评学等板块,能使师生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完成选课、查询、评估等授课教学工作,极大提升了学院教学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总体而言,一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进展,有力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促进了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五)学院章程建设遵循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公开程序,广泛征求教师职工和行业专家意见

     高等职业院校大学章程的建设是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2017年,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职高专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通知》(黑教发〔2017〕24号)要求,开展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章程》编写工作。2016年12月10日,章程起草工作组针对学院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的建议反馈多次召开编写组会议,对章程进行了8次整体性修改,提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章程》初稿,并再次下发给学院各单位,征求部分教职员工、学生代表、法律顾问、院内外部分专家意见,反复讨论修改。2017年5月,编写组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章程》(审议稿)发送给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章程核准工作专家组七位专家,按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2017年6月19日,学院教职工代表分组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章程》进行了讨论。代表们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共计四个方面21条。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大会主席团经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采纳了两方面意见。最后,大会进行表决,参会的代表全票通过《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章章程》(审议稿)。2017年6月22日和6月30日,学院分别召开2017年第14次院长办公会和一届党委会第113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章程》(核准稿)。2017年6月28日,学院收到《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章程>(核准稿)的批复》(黑族函〔2017〕35号),同意学院按程序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二、学院主动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院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牢固“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严格按照《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149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学院概况、组织机构、党群建设、专业设置、招生就业、教学工作、教学督导、科研规划、学生工作、合作交流十大项基本情况类;包括各类行政和党务类办法、规定、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类信息;包括学生就业、党建、社团活动等服务类信息;各种不同层次师资队伍类信息;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安排,以及科研课题、评奖等教学科研类信息;财务预算、决算、收费标准,以及资产清查、购置等各类财务资产类信息;基建维修类信息;涉及食堂、宿舍管理、公共设施等后勤服务类信息;干部任命、涉及学生及教师的各类奖项评定结果公示类信息;凡是符合信息公开要求,学院都及时进行公开公布。

此外,学院还开通QQ群、微信群、贴吧、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共主页。校内其他组织机构也多设有部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信息发布平台。学院院长信箱平台也是校内外人员“公开提问、全程督办、及时解决、结果公布、保护隐私”的开放平台,自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院长信箱共收到学生在教学管理方面建议来信9封,院长责成相关部门逐一查证落实并答复学生。

(二)贯彻落实《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

学院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结合已有的信息公开目录,坚持做好信息梳理、载体设计、部门信息公开职责等工作。其清单事项公开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公开事项

信息公开负责部门

公开载体及方式

1

基本信息
  (6项)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办公室

校园网《学院概况》栏目


(2)学院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高教研究室

评估规划办公室

专栏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院工会

专栏公开(教代会正在筹备,报告正在编制)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高教研究室

评估规划办公室

专栏公开


(5)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评估规划办公室

办公室

专栏公开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办公室

信息公开专栏


2

招生考试信息
 
 

(8项)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学生工作部

学院招生网公开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学生工作部

艺术与传媒系

思政部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学生工作部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7项)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计划与财务处

总务处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计划与财务处

总务处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计划与财务处

总务处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图书馆、总务处、基建工作组、学工部(大学生健康指导中心)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计划与财务处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计划与财务处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计划与财务处


4

人事师资信息
  (5项)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组织人事部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组织人事部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组织人事部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组织人事部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院工会


5

教学质量信息
  (9项)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组织人事部(教师数量及结构)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教务处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教务处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学院就业网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教务处、艺术与传媒系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4项)

(36)学籍管理办法

学生工作部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39)学生申诉办法


7

学风建设信息
  (3项)

(40)学风建设机构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41)学术规范制度

高教研究室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高教研究室


8

学位、学科信息
  (4项)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高职院校暂无此项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高职院校暂无此项

9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教务处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学生工作部

暂无来华留学生

10

其他(2项)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纪委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总务处


(三)学院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重点加大对“人、财、物”等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凡是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学院管理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项目审批等问题;涉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都纳入公开工作范畴,主动接受教职工关于学院经济事务和财务信息的监督。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2016—2017学年度,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及时公开有关招生信息,畅通考生申诉和举报受理渠道。学院在校园网和办公网置顶发布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决杜绝有偿招生行为的通知》,坚决杜绝任何方式的有偿招生行为,明确在招生宣传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学院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另外,学院构建了以黑龙江省教育厅龙招港、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网、招生QQ群等为主的网络媒体宣传平台,以校报招生专刊、招生简章、报考指南等为主的平面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最低分、招生政策、2017年单招考试复习资料等向社会发布,同时招生管理科公开了招生咨询、监督、违规事件查处渠道等信息,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进一步保证了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招生期间,学院专门开通了多部咨询电话,及时有效地为考生和家长答疑解惑,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时时公布最新录取学生名单及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学院尚未接收过保送、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具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学生。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2016—2017学年度,学院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以增强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为抓手,大力推行阳光财务工作。继续坚持各项收费公示、业务操作流程公示、规章制度及时公布、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学院目前正在积极推动职工个人收入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建设工作,已于2016年末投入使用。

3. 组织人事信息。公开、公示专业负责人、专业职称的评聘条件、程序、结果,岗位聘用结果等。按要求进行干部任职前民主推荐、民意测评、考察、公示等程序。公开聘任聘用过程,根据学院年度招聘计划,借助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以及学院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主动公开学生事务,各类学生评优的条件、要求及结果;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管理规定及结果公示,学生违纪处理结果等信息。

5. 教学科研信息。学院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信息公开577条,并定期公开学风建设情况。公开教学科研类信息352条,促进了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

6. 学院强化了对重大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监督,成立了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执行办法,所有招标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由纪检监察处对招投标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学院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全院师生员工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已公开信息表示满意和认可,评议良好。

五、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2016—2017学年度,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结合近些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学院形成的主要经验有: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校园网专题网站建设异彩纷呈。学院依托校园网综合信息平台,开通了省部共建、古丽基金、育人文化和单独招生等专栏,及时将学院的重点工作、重大办学成就和重要活动向校内外公布,有效地扩大了学院的宣传阵地,提升了学院是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学院从三个层面构建起信息公开的专职机构。一是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全面领导、管理、推动全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推进、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成立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部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三是学院所有二级单位建立起符合学院要求和各单位工作实际的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网络平台,形成了院系协同、分级管理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激励和约束,才能增强信息公开开展的动力。自2014年开始,学院进一步加大对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将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列入年底干部考核指标,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不力、运行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试行一票否决,实现了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的闭环控制。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上,第一,应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职能部门和教学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第二,应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促进各部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途径,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实现信息公开制度的全覆盖。第三,应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手段。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的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第四,应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环节对全院信息公开情况深入检查,实现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的闭环控制。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