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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举办2017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大赛暨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3】

教字〔2017〕76号

各系(部):

为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促进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孵化创业项目,鼓励、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学院从构建完善的服务扶助体系、搭建设施齐备的创业平台入手,建设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为学生搭建起“平台支撑—项目扶持—基地实战—成功创业”的实践平台,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创业的信心和技能,以创业带动就业。目前,已有4个项目成功入驻我院大学生创业园。根据大学生创业园房间目前可容纳情况,需遴选一个项目入驻。现组织进行2017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大赛暨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二、参赛条件

1.有创新创业项目并且符合实际创新创业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项目。

2.创业项目负责人参加过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和比赛,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创业经历,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3.各院(系)保证对本部门学生的入选入驻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并设专人对创业学生进行服务和指导。

4.学院只对入驻项目提供创业场地和有限的水电费用,暂不提供额外资金及设备等支持。

三、比赛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初赛:9月14日——9月27日,由各院(系)自行组织选拔,赛前指导,严格把关。9月28日提交参赛材料至教务处方磊老师处。参赛材料包括:

1.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竞标大赛报名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

2.2017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的编写参照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附件2)和参考资料(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ppt演示稿(电子版)

(二)复赛。初步定于10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赛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参赛项目负责人或团队进行现场演说,评委进行问辩,根据评审标准打分。

四、奖项设置及中标结果公示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定为中标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经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履行入驻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1.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大赛报名表

2.2017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

3.参考资料

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大赛评审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