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关于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3-02-13 点击数:

根据《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用人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院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校内专职医生岗位,2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素质要求:热心医疗卫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身心健康、关爱师生。

3.学历及职称要求:大学本科以上,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全科医学专业。

4.能力要求: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能独立处理师生一般常见病、突发病及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能够做好学校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的能力。

三、岗位职责

1.遵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卫生部门要求,协助学院制定卫生工作计划,报批后负责实施,并注意检查总结,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2.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3.做好师生日常的疾病诊断、受伤等处理,包括诊治以及转诊工作,接受全体师生的健康咨询。

4.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5.认真贯彻《传染病法》,做好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6.面向全体师生,广泛做好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工作,上好健康教育课。

7.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的各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实施卫生监督。

8.负责学院健康驿站的建设及相关工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卫生工作。

四、享受待遇

1.基础工资5000元/月,岗位绩效工资初级职称1000元/月、中级职称2000元/月、高级职称3000元/月。

2.此次招聘岗位为临时性用工岗位,实行坐班制、双休日如有师生特别医治需求,则到校处置。试用期2个月,聘期为2年,聘至2025年6月30日。1个聘期满后,如岗位需要,优先聘用。病假、事假程序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工资实行按月发送,月工资含个人交纳各项保险部分,学院为临时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学院指定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如聘请退休人员,学院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五、用工方式

1.劳务合同方式:适用于退休岗位、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应聘人员。

2.劳务派遣方式:适用于在岗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未取得国家退休待遇的应聘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应聘申请表、身份证、职称证、工作经历佐证等各类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mzxyrsc@163.com,报名时请注明申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院将电话通知,并告知具体面试事宜;在2023年3月3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即是资格审查未通过,学院不另行通知。

3.面试: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院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4.本公告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

联系电话:(0451)85560023

学院纪检委、纪检监察处电话:(0451)85560102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部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