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临时用工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1-04-12 点击数:


根据《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用人的实际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药园管理员:1人

(二)维修工:3人

(三)消防员:4人

二、招聘条件

药园管理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由学院缴纳五险。

(三)具有责任心,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能承担药园除草、耕地、种植、浇水等相关工作。

(五)此岗位用工为短期季节性用工(时间为4月-10月)。

维修工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由学院缴纳五险。

(三)具有责任心,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要有综合维修技能,能完成学校报修的各项维修任务,有相当的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

(五)服从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消防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由学院缴纳五险。

(三)具有责任心,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消防员资格证书,服从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享受待遇

1.工资待遇面谈。

2.此次招聘临时用工人员事假、病假等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工资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含个人交纳各项保险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等各类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mzxyrsc@163.com,报名时请注明申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院将电话通知,并告知具体面试事宜;在2021年4月16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即是资格审查未通过,学院不另行通知。

3.本公告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

联系人:郑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451)85560023

学院纪检委、纪检监察处电话:(0451)85560102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组织人事部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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