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公告

时间:2017-08-10 点击数:

为做好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组织工作,根据《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将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按《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通过拟进入面试公示无异议人员及人才引进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7年8月12日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六楼会议室

三、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在8月12日上午8:15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学院培训中心六楼会议室报到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准擅自外出,或与外界联络,考生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应试者面试结束后到场外引导员处领取。

2.面试组织形式:面试采取集中封闭管理,按岗位分别应试的办法进行。

3.面试顺序号由抽签决定。并在学院培训中心六楼会议室集中封闭候考。

4.面试人员在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或与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单独接触,或与已面试结束人员联系。

5.应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和规定时间,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指定考场应试。进入考场后,不得通报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与身份相关的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应试人员不得向评委和工作人员征询答题。违反纪律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面试人员必须严格掌控面试时间,不得超时。

8.面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请假出考场,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严格遵守面试规定。拒绝、阻碍面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取消考试成绩。

9.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回到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与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单独接触,或与未面试人员接触。

五、联系方式

学院组织人事部电话:0451-85560023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