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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各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尤其是针对春季干燥风大容易诱发火灾的特点,结合学院领导的要求,特就近期防火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应提高警惕高度重视

学院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从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高度,从以人为本和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及学院财产安全的根本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防火措施扎实有效。

二、各部门要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切实减少火灾隐患

1、各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一次春季防火宣传、排查,针对本部门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实验室、食堂、学生公寓、办公室、出租商铺以及校企合作使用的房产等区域。

2、当前正值春季防火期,为了防止火灾发生,学生工作部、各院(系)要对学生进行春季防火教育。教育学生严禁室外吸烟和使用明火,以确保不发生火灾。同时,春季风力较大,教育学生校内外出行时远离广告牌、楼体等区域,防止风大引起的高空坠物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3、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违禁电器,一旦发现使用大功率电器(变压插排、电热棒、吹风机、电熨板、电热毯、电暖气、电磁炉等),要坚决制止并立即处理。

4、总务处安全保卫办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任务落实督办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全力配合各部门完成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保障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和日常巡查等工作。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火意识

各部门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师生员工,要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安全防火基本常识”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条例、法规、各种法律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对本部门重点要害部位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知。

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杨澍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