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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04-18】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为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和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按照高职高专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一、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此项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协调和成绩管理;各系部具体负责并组织本系部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归档和保管。系部主任负责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2.教务处和各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要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与课程安排、毕业生就业的关系,合理组织,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1.学生应在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一人一题,最多不超过三人一题,独立完成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中引用他人的内容不得超过总字数的1/3。

2.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

(1)选题应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鼓励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

(2)选题不宜过大,也不宜过于简单。题目难易要适度,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顺利完成。

(3)指导教师提供选题供学生参考,学生也可在参考选题外自主选题,经本专业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撰写论文。选题应避免过度集中。

3.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应规范,并制成电子文档。毕业论文全文字数要求不少于3000字。毕业设计(作品)的字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资格及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高思想水平、较强写作或设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2.每个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4学时。

3.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并做好答辩准备。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正确选题(题目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向学生讲清题目意义,提出明确要求,签订选题意见。

2.提示研究方法,帮助学生制定写作计划。

3.审查学生的论文提纲,解答疑难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4.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审阅论文初稿,指出不足之处,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5.定期和学生联系,及时解决学生毕业论文中的问题。集中指导次数,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指导记录。

6.评审毕业论文(设计),写出切实而具体的评语(不少于100字),给出论文初评成绩,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7.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又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要包办代替。

8.教书育人,在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都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毕业论文工作组织管理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论文指导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

(三)指导教师报酬:每指导并通过一名学生按3课时计算,答辩结束后统一计酬。

四、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

①确定选题方向、拟定选题 第5周

②查阅和收集资料 第6、7周

③拟订论文写作提纲 第8周

④写出论文初稿 第9、10、11、12周

⑤修改论文 第13、14、15周

⑥论文定稿,并提交论文 第16周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论文作者对课题的把握程度及综合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全面锻炼学生快速反映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论文(设计)答辩合格是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各系独立组织实施。

(一)答辩的组织与领导

1.各系应设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

2.毕业论文(设计)由各系组织答辩,每个答辩小组至少三人组成,设答辩主持人1人。答辩小组成员以我校专职教师为主,如需要也可以聘请校外专家。

(二)答辩主持人

毕业论文答辩由答辩主持人主持答辩工作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对评定意见和成绩签字负责。答辩主持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答辩主持人职责如下:

1.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

2.主持并参加答辩,并对评定意见和成绩签字负责。

3.对答辩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本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反馈,并向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汇报。

(三)答辩程序

1.答辩前由答辩委员会审阅论文,准备答辩问题。

2.答辩开始时,学生首先介绍研究概况(自述时间为10--15分钟)。

3.学生自述完毕后,由答辩委员向其提出问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20分钟左右,答辩问题不得少于5个)。每个学生的自述及答辩时间限制在30分钟内。

4.学生的答辩成绩根据答辩委员填写的“答辩记录表”和考核标准确定。

5.答辩完毕,必须由具备论文评审及答辩主持人资格的教师签字,所在系盖章。

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和终审

(一)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90—100分):观点明确、新颖,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谨严,论证深入、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理论性,表明作者确实已经很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作者在答辩中有较为出色的表现。

良好(80—89分):观点明确,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新意,表明作者确实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作者在答辩中有较好的表现。

中等(70—79分):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通顺,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没有明显的漏洞或缺欠,表明作者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素养,并且能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作者能够比较顺利地完成答辩。

及格(60—69分):观点明确,材料较为翔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格式规范。作者在答辩中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问题。

不及格(59分以下):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观点不明确或明显错谬;内容空泛或材料虚假;结构不完整,缺少层次感和逻辑性;语言不够通顺,病句或错别字较多;格式不够规范,不合乎文体特征;字数少于3000字;有剽窃、抄袭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应从学生写作态度是否认真,观点是否新颖、明确,材料是否翔实、有力,论证是否充分合理,科学性、逻辑性方面有无问题,论文结构是否完整,语言是否通顺,格式是否规范等方面对学生论文进行审核,并按以下要求评定成绩:

1.指导教师和答辩组成员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论文初评成绩;对论文质量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学术性。题目要有一定的学科意义;内容要有足够的知识含量。

(2)独创性。论文的观点是新的学术见解,是与众不同或前所未有的看法,或能用别人没有用过的材料,或能以新的论证方法,从一个新的角度,重新对已有的理论加以阐释。

(3)逻辑性。论文的所有的观点和材料都应当纳入一个逻辑框架之中。整篇文章应当自成一个理论认识系统,自成一个相对完整、缜密的论证体系。

(4)规范性。论文的总体构成及表述方式必须合乎文体规范。

2.答辩委员根据初评成绩和学生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评分,然后计算平均分。对论文答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态度是否端正、认真;对问题的回答是否准确、到位;语言表述是否清楚、流畅。

3.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初评成绩(指导教师给定成绩)与答辩成绩给出论文综合成绩。最终成绩为:初评成绩×30%+答辩成绩×70%。成绩形成后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经组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但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应按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处理。

4.毕业论文成绩应严格按照成绩考核标准评定。(评定“优秀”等级者一般原则上不超过全班人数10%,但成绩评定应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要硬性按比例确定。)

5.凡毕业论文答辩不及格者,可允许重新答辩一次。但重新答辩的时间顺延至下次组织答辩时进行。重新答辩成绩只记及格或不及格。重新答辩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毕业论文项目构成

1.封面

封面既可以提供有关信息,又可以起到保护作用。封面所登载的内容主要有:标题、作者、指导教师、专业名称、工作完成日期.

2.摘要

摘要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首先,摘要应具有客观性。摘要是对论文内容的客观反映,要避免主观评价,避免使用诸如“本文论述了……,对……有重要意义”之类的词句;其次,摘要应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摘要应为一篇相对完整的短文,读者即便不读论文全文,也能通过摘要对论文内容有大致的了解,能够获取必要的信息。最后,摘要应具有简洁性。摘要应是对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不宜写得过长,一般不超过300字。

3.关键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标示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篇论文应有3-8个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下方。

4.正文

毕业论文的内容和结构要比交流论文复杂,为使文章的脉络更为清晰,毕业论文的主体部分大都有章节之分,而且要尽可能加上小标题,标示各个部分的内容要点。

5.参考文献目录

参考文献目录是评定论文作者的研究状况及钻研程度的一个重要依据。由于毕业论文的篇幅长、容量大,用作参考的文献多,所以毕业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的数目要不少于10篇。

八、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要求

1.纸型及页边距

毕业论文一律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X210mm)打印。页面分图文区与白边区两部分,所有的文字、图形、其他符号只能出现在图文区内。白边区的尺寸(页边距)为:天头(上)20mm,地脚(下)20mm,订口(左)20mm,翻口(右)15mm。

2.版式与用字

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除非必要,不使用繁体字。忌用异体字、复合字及其他不规范的汉字。

3.论文各部分的编排式样及字体字号

(1)封面:从学院网站下载。

(2)标题、摘要及关键词:排在第一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摘要二个字用5号黑体,内容用5号楷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三个字用5号黑体,内容用5号楷体;关键词通常不超过8个,词间空一格。

如需要目录:另起页,放在封面后,项目名称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内容用小4号仿宋。

(3)正文文字:接在关键词后,空一行,正文文字一般用5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

(4)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5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1”,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1.1”、“1.1.1.1”和“1.1.1.1.1”,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5)参考文献: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为“[1]”,同时在文末列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按先后次序编码,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小5号宋体。引用著作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中间用逗号分隔;引用文章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期数,中间用逗号分隔。

附: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论文(设计)评定书》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表格》

附件:毕业论文评定表.doc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