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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7-04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0系(部)专业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

号码

政治

面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宿舍房间

在校联系

电话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诚信承诺

本人保证填写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真实有效,并承诺积极参加到勤工助学、公益实践、公共活动当中去。在活动中接受教育、锻炼自己,不断进取,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学生签字:

民主评议

该生经评议小组测评结果如下: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系(部)

推荐

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系(部)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认定决定

认定工作组推荐结果

A.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学生

资助

管理

中心

意见

经学生所在系(部)提请,本中心认真核实,并根据学院具体情况: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加盖部门公章)

(本表一式一份,学工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