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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阅览室管理制度

【 发布日期:2024-04-26 】

一、本阅览室对我校全体在校师生开放。

二、学生须持学生证入内阅读,入室阅览前须登记。

三、读者在阅览完毕后须将期刊、图书归放原处,不得乱丢乱放。

四、读者阅览时,应爱护期刊和书籍,不得加注、批点、涂改、卷折、剪裁和撕页。一经发现,管理人员将按学生守则予以处罚。

五、本馆阅览室的期刊、书籍仅限就室阅览,概不外借。

六、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安静和整洁。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不得高声说话、闲谈和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读者离开阅览室时请将椅子放好。

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不得高声说话、闲谈和吃零食。

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读者离开阅览室时请将椅子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