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意见箱”的通知

时间:2017-03-09 点击数:

关于设立“意见箱”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保证学院教职工合法权益,畅通交流渠道,广泛听取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教职工的合理诉求和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院设立意见箱,放置于教学、行政办公楼和图书馆。

意见箱是教职工与学院沟通的平台和渠道,希望全体教职工充分利用意见箱的作用,以主人翁的精神,提出对党风廉政工作、教育教学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宝贵意见或建议,并监督和促进各部门教职员工积极工作。

一、意见箱的管理

1、开箱。每周五上午前由指定人员(2人)共同开箱,以见证箱内有无信件及信件数量。

2、整理。开箱人员应如实记录、填写收取到的信件数量、内容等及签字确认,并将收集的信件交学院纪检监察处分类整理、汇总。

二、信件处理

1、受理。信件经分类整理、汇总后由纪检监察处呈报主管领导,根据情况报分管领导阅示,以便尽快处理和答复。

2、反馈与回复。在开箱后的三至五个工作日内以根据情况确定答复形式及回复建议采纳情况。

3、保密原则。意见处理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扩散教职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得将待定的处理情况向投诉者、被反映人或其他人员泄露。不宜公开的材料,不能随意泄露、扩散。

三、奖惩

对提出合理建设性意见并给学院教学和管理带来效益的,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学院纪检监察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