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1年4月18日)

发布时间:2016-01-22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我院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便于学院和各系部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生与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发现并修正教学、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用条件

1.思想素质好,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2.责任心强,有工作热情,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学院教学管理工作。

3.有较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

4.学习自觉主动,成绩较好。

5.熟悉本班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情况,熟悉本班学生学习情况。

二、学生信息员的职责

1.负责及时、客观、公正地反馈本班学生对教材、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习实训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2.按时参加教学督导室召开的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定期向教学督导室汇报工作,配合督导员做好日常教学质量监督工作。

3.服从教学督导室和本系(部)的工作安排,负责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汇总学生反馈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上交学院教学督导室。

4.学习、宣传学院及本系(部)有关学生工作和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制度。

5.从学生的角度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6.了解、总结学生学习过程中有效的学习方法和经验,在学院、本系(部)、本专业学生中推广使用。

7.参加教学管理部门举行的主题座谈会,探讨各类问题的解决方案。

8.及时报告教学过程中的教学事故。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

1.学生信息员各班选聘二人,任期为一年。

2.学生信息员由学院教学督导室统一管理。

3.学院每学年按学生信息员总数的15%评选优秀学生信息员,并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学生信息员,经核实后取消其信息员资格。

4.信息表的分发、收集、信息统计等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完成,汇总分析等工作由教学督导室负责完成。

5.各系部负责人和教学督导室成员对学生信息员所提意见必须予以保密,对所反馈的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给予修正,对所提建议应及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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