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在研、结题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01-22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教科研项目管理,现将各类项目申报、在研、结题的有关注意事项做以下说明:

一、各类项目在申报时所填写学科分类,请查询学科代码表或在科研处网页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所填写学科分类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一级或二级学科代码(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请查询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时请注明该成果是获得XX部门XX项目的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例:论文名称:人欲•广告•城市——城市广告景观规划艺术初探

作者:XXXX大学 XXXX学院 张XX

标注:基金项目:本文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广告行业规范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05Y151

三、各项目在研期间需申报中期检查,相关表格请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四、各项目申报结题成果必须与所研究的项目主题内容相符。

五、各项目在申报结题时提交的成果性材料必须与立项申请书上的承诺一致,包括结题审批书、研究成果(论文、著作、其它)、研究报告,其中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要有一篇,研究报告的字数应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与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

六、项目结题申请书成果情况一栏中,请详细注明发表论文刊物名称、发表论文名称、刊物发表时间,项目负责人的作者排序,文章发表是否有标注。

七、教科研项目必须按时完成研究工作,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者,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科研处审查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

八、具体各类项目管理相关要求,详见高教研、评估规划办网页——科研制度——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高教研究室、评估规划办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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