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推动下,经济要素的优化重组必将引发产业的调整和业态的变化,许多原来生成而且有效的产业链生态系统必然面临改良或重组。
受此联动,供给侧结构改革对职业教育的影响也十分明显,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社会与人才的关系看,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第一要素是职业教育工作者思想观念转变和职业技能提升,通过人才培养助力改革是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使命;二是从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看,专业链与产业链融通是最根本的取向,协同育人与企业利益保障的共赢机制,要依照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新思维来思考,教育理念更新、专业调整、课程优化等系列问题必须应对。
可见,供给侧结构改革对职业教育影响的聚焦,以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为纽带,涉及产与教的深层次融合问题。在职业教育领域中,产教融合既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理念,更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但长期以来,产教融合始终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如何破解?供给侧结构思维无疑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用供给侧结构思维做好产教融合的加法与减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做减法,又做加法,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供给和需求协同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依此转换思维,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也同样要做好加法和减法。
首先是体制层面,协同育人、利益双赢的瓶颈要减少,长效合作的机制要增强;产教主体分离、合作形神不一的现象要减少,优势互补的效益机制要增强。
其次是功能层面,“产”的经济最大化取向要调整,协同育人的责任和教育担当的能力要增强;同样,职业院校“教”的封闭性、单一性现象要减少,服务“产”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
再从资源优化整合层面分析,职业院校要应对社会产业的调整和转型升级,尤其是在目前产业跨界融合、复合技能分量增大的趋势下,职业院校面向单一的“老”专业要逐步减少,对接和适应新兴产业的新专业要增加;说教式课程要减少,而学做一体化课程比例要增加。
用供给侧结构思维指导产教融合的学与做
协同育人与产教融合是目标与方法的对应,有着水乳交融的关系。按照供给侧结构思维进行要素分析,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中,融合是生产与教学的高度统一,在学生主体的视角下,则是生产性学习与学习性生产的内在统一。在学校、企业、学生的三维关联中,合作利益的多赢必须处理好产与教的特定性、学与做的定向性、经济效益与教育效益的不均等性等问题。在目前的工学结合实践里,普遍存在着产教分离、学做不一的现象,问题就出在主体间关系的不融通。
以协同育人为目标,学生作为产教的主体,在真实的生产实践中学习,与专业、与课程有密切的关系。如综合性实践,学生最主要的需求关注是在专业指导下的职业体验式学习,包含着专业文化与职业文化的认知、准职业人的角色认同、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实际应用等。据此,作为“产”方的供给,为学生匹配相应的专业岗位、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指导制订学习计划等,按学生需求定制所学,学生学习的诉求在实践性教学中才能得到保障,学习的能动性才会充分体现。
同理,产教融合中的“做”,实质仍然是学,但在学习的形态方式和内容以及要求上,与传统的课堂教学有许多不同。首先是在真实的生产中学,是动手与动脑、专业理论与技术技能的有机统一,重在技能的训练和生产经验的积累;其次做中学的主要成果是“产品”,企业担负着主要的学习过程监控和管理责任,评价学习效果的重要指标也侧重于工作的态度和产品的质量。
用供给侧结构思维建构产教融合的体制与机制
职业院校的产教融合深层次问题必然聚集于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的关系上,育人与用人也交织着资本投入和利益分配,责权利如何制衡,体制机制的构建更显重要。
从利益关系考查,产教融合也是利益驱动的行为,“产”方的生存法则离不开经济效益,而“教”方立校视社会效益为根本,两者相融就是效益生态共生共享的基础。
现实中,产教融合的生态环境问题还不少,如协同育人,“产”方的主动参与和投入、责任担当明显不够,重产轻教,产教融合多停留于形式化、本本化;对于“教”方,唯教学计划而计划、为完成计划而组织“产”环节的也不少,产教与专业不对口,产学与课程无关系,等等。这种形合神离的产教融合之效果可想而知。
要从根子上解决好产教融合,必须扣住利益多赢的“命脉”,对当前的相关体制进行调整。产教融合是多主体合作,尽管主体间利益取向不同,但“利益”的杠杆仍在。政府作为政策制定和经费支配的主体,推动和调控产教运行,要充分发挥其领导、协调、组织和服务的职能,充分考虑“产”方在协同育人中付出的平台建设投入和“学产”中增加的能耗成本,政策的扶持和资金的支持要切实到位。“产”方则要增加“教”的投入,如产教一体的实践平台建设,技术指导师傅的教育能力提升等,改善产教与产学的条件,确保协同育人的质量。“教”方要强化服务理念,以服务学生的职业成长和服务社会的经济建设及发展为产教融合的行动基点,在专业核心能力定位与专业核心课程配置中,在产教融合的计划和安排上,充分考虑“产”的利益需求,精心设计实践教学计划,为合力的生成创造良好条件。
科学而完善的监控与评估,是产教融合质量保障的利器,不可缺失。分析当下产教融合存在的乱象成因,与此不无关系。从多主体联姻、利益多赢的实际出发,政府的主导职能,也体现在规则制定与效益评估上,在给政策、给资金的同时,责权利的清单也要明晰,过程监控和结果测评并重,对产和教的责任考核要具体。“教”方作为育人的主体,产教与产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要将专业方向的教育性、知识性、技能性作为核心要素。“产”方是协同育人的主力,要树立不唯“产”包容“教”的管理理念,建立以职业态度、能力水平、生产质量为核心指标的考核体系。“政产教”三方良性互动,产教融合的长效机制才可能形成。
总之,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要素思维,对推进和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大有裨益,经济思维与教育思维的许多逻辑、方法可以相互借鉴,这正是职业教育社会化进程中更值得关注和思考的。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6年9月27日】
课堂教学评价要回到促进学生成长初衷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刘红明 刘桂香)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高等职业院校要强化质量意识,尤其要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视过程监控”,突出强调了对教学质量和教学全过程评价的重视。因此,对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进行反思,重新构建新型的“以学生为主体”的高职课堂教学评价改进思路,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传统课堂教学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课堂教学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教学管理行为,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和运行制度,才能激发教师改进教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但在当前一些高职课堂教学评价中还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评价中“评人”和“评课”错位。在现行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的设计和实施中,一些高职将教师当成了教学评价的唯一客体,把对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变成了对教师的评价,这种偏离现象使得一些教师为了获得学生较高的评价,将教学的主要精力放在如何迎合学生,而不是考虑如何上好课上。究其原因是教学评价中“评人”和“评课”错位了,无论是外部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教师同行评价,还是学生评价,“课堂教学”才是评价客体。
第二,缺少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一些高职课堂教学评价过多地关注教师的教学进程安排是不是合理,教师的教学环节设计是不是巧妙,就连教学互动的评价,如“教学中有没有师生互动”等评价指标,也只是站在教师的角度去评价,很少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实际需要。有些高职虽然设计了学生的学习情况评价,但由于评价指标抽象,缺少直接的描述性评价指标,评价人无法从课堂上学生的实际表现直接评价,只能靠推测加工来评价,而不同的评价人推测加工的结果也不同,降低了教学评价的客观性。
第三,缺少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成长的评价。一些高职在课堂教学评价中将教师作为评价的焦点,以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习得的知识量来设计教学评价指标,比如:在评价指标里只看到对教师传输知识点的评价,而未见教学如何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评价内容大部分是评价教师应该具备的教学行为,而忽略了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的表现;教学质量评价后的改进措施也是围绕教师的教学艺术展开,很少有如何解决学生困难、如何帮助学生成长的措施等。这样的教学评价导向,会误导任课教师只关注如何向学生灌输知识,而忽视教学中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也无法从教学评价结果中找到自己的课堂教学有哪些优点和不足,更不知道如何去改进教学和帮助学生成长。
第四,缺少便于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评价的可测指标。一些高职表面上看经常组织学生参与教学评价,但由于评价指标的设计过于抽象,学生难以理解教学指标的内涵只能草草填写交差,从而影响了教学评价信息的客观性。一是课堂教学评价的指标设计语义模糊,学生在参与课堂教学评价时不知道怎么作答,比如“掌控得力、导入恰当、互动融洽”反映的其实是教师在教学中三个方面的情况,放在一起评价实在难以操作。二是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的设计超出学生理解范围而无法准确作答,比如“备课认真、吃透教材、精心设计”反映的是教师的备课情况,学生很难准确评价。
学生是课堂教学评价的价值主体
教学是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的,教学的价值是有没有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有没有让学生在体验学习中感受学习知识技能的乐趣,有没有满足学生发展的需求,因此,学生才是教学评价的价值主体,教学评价指标需要围绕学生进行。
第一,学生对学校教育服务满意度有话语权。学生作为教学评价的重要价值主体,在教学评价中对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的教学过程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是其参与教学过程最真实的感受,是对学校教育服务满意度的一种投票,因此可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了解学生需求、教学改革研究的参考。
第二,教学评价应围绕学生的“学”。学生是教学评价的价值主体不仅仅体现在参与教学评价,还需要围绕学生的“学”修改教学评价指标。一是有学生是否学得轻松自主的学习状态评价,主要从学生的情感状态、合作状态、关注状态、思考状态、成效状态五个方面进行评价;二是有学生是否会学、是否学会的思维状态、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三是有学生在课堂师生互动、自主学习、同伴合作中情感体验和探究过程的评价;四是改变以往评价教师的做法,重点评价教师通过教学环境营造和服务,是否有引导和激励学生学习,关注学生“学”的价值和发展、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评价改进思路
第一,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评价理念。如何评价教学活动,不同的评价主体有不同的理解,这就给设计教学评价量表增加了难度。但无论教学评价设计千变万化,引导教师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的导向功能不能变。一是引导教师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教学意识,教学评价关注教师为学生的知识技能增值服务、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做了些什么,关注教学活动是不是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关注有没有真正把学生看作学习的主体。二是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评价的主体作用,通过调整学生参与教学评价的心态,让学生明白教学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搞好教学,明白自己才是提高教学质量的直接受益者。三是教学管理部门转变教学评价的观念,树立为教师、为教学、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教学评价不是考核教师,是为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搜集、反馈教学信息,是为解决学生遇到的困难,这样才能增进教师对教学评价的认同感,激发学生参与教学评价的积极性。
第二,指标修改重视评价的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围绕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感受设计学生评价教学的量表,根据不同评价主体设计不同的教学评价表,使教学评价能够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从学生的角度重新设计教学评价指标,指标题意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一是用于学生的评价指标易于学生理解,学生一看就明白的直观、具体的评价指向,学生可根据参与教学的感受直接评价,确保学生评教的有效性。如“你能否跟得上教学进程并明白教学内容的重点”“你感觉课程内容是否能引起自己的学习兴趣”等,让学生在参与教学的过程中发表自己的看法。二是用于学校督导专家、学校领导和同行的评价指标,重点通过考察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效果进行设计,易于帮助教师找出教学改进点。评价指标体系要对进行区分,学生评价课堂教学的指标要与问卷相区别。
第三,多方参与制订教学评价方案。教学评价是多方共同参与的结果,让师生共同参与评价量表的设计,对提高教学评价效果十分重要。学校职能部门起草教学评价方案后邀请部分师生参与讨论修改,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和学生三方共同修改教学评价量表,一方面,体现了学校对教师和学生的尊重,让他们理解评价指向的内涵,能够实事求是地做出价值判断,学生也通过参与教学评价活动,增强了主体意识,提高了正确判断事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学生参与教学评价,教师获得来自服务对象的真实反馈信息,以帮助其不断优化教学过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更加重视学生的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更重要的是使教学评价回到促进教学改革、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初衷。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6年9月27日】
校园贷欺诈、电话诈骗屡屡侵害学生群体,专家呼吁——
财经素养教育亟待补课
本报讯(记者柴葳)“同女儿在街上看到烧烤店包吃包住招穿串工的告示,女儿感叹说这钱太多了,我很惊讶!问她了不了解每月赚2400元要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个小时,结果女儿完全没有概念。”9月24日,在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主办的首届中国财经素养教育高峰论坛上,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芦咏莉讲了自己与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之间一个关于“钱”的小故事。
这个小故事也引发她心中的疑问:对6至12岁的小学生来说,财经素养意味着什么?当货币、价格、价值等元素在孩子们的生活中悄然浮现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意识到该做些什么?“如果我们没有意识到或者不能用浅显的方式给他们讲解,我们可能就错过了很多。”芦咏莉说。
“财经素养教育是培育负责任公民的现实需求。”中国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张永军认为,近期多起违法违规校园贷事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部分大学生财经素养的匮乏,而社会公众能否真正做到健康履行消费,不接受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直接与其接受的财经素养教育程度密切相关。
就在几天前,上海财经大学在全国高校首开的互联网金融公共选修课作为一门学分课程,受到热捧。首次公开选课100多个名额,5秒钟就抢光了,甚至有“黄牛”出价800元收购上课资格。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青年财商认知和行为调查报告》显示,全国范围内,90后大学生存在理财意识比较薄弱、互联网接受程度高、风险判别能力不足等财商特征。
与会专家认为,这种对比凸显出当代大学生财经素养教育的缺乏。虽然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一些机构就财经素养教育开展了试点性的有益探索,但由于财经素养教育刚刚起步,仍存在课程系统性不强、对行为塑造不足等问题。“表面上看是钱的问题,但背后包含的都是教育问题,包括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计划能力等在内的综合素质教育,这些几乎包含了一个人作为社会人的基本品质,是一种价值观的养成教育,需要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各界共同探究。”
中国银监会公众教育服务中心综合处处长田新宽坦言,近几年银监会进行了一个试点,在一些高校开办金融知识大讲堂,但实际情况和设想有不小的出入。“我们跟学生讲,该如何选择理财产品、该怎么选择信用卡这些基本的金融经济常识时,大学生并不太关心。到了自由提问环节,他们最关心的是老师对原油价格的走势是怎么判断的,有没有特别好的股票等”。
张永军介绍说,目前美国、英国等多个国家,已将财经素养教育列为本国教育发展的战略性目标;澳大利亚财经素养教育覆盖从幼儿园到十年级的各个学段。201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的服务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金融素养的诚信、守信意识。
“财经素养已成为全民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深入地开展财经素养教育,提升全民财经素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紧迫感。”张永军说。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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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分考生弃本科选高职
高杨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目前机械化越来越普及,未来机修工人肯定吃香,我觉得高职高专也挺好的。说这话的,是湖北省监利的新生陈锋,他高考考了521分,超过理科一本线9分,被录取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陈锋说,他原本想读临床医学,无奈二本9个平行志愿都掉档了。二本补录时,没有找到心仪的临床医学专业,他干脆没有补录,选择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他说,这个选择不是头脑发热,而是权衡已久,父母最终也是支持的。分数达到本科线甚至超过一本线,却选择读高职高专。
有记者近日采访中发现,部分高分考生放弃本科院校大众化专业,而选择高职院校有就业前景的专业就读。据统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今年在湖北录取普通文理考生3350人,超过本科线的就有2939人,达到了88%。该校已连续10年在湖北普通文理考生中录取线超过本科。相关专家表示,这一现象还将继续下去。
纵横点评:其实,学技能还是学理论;要技术还是要学历,最决定性的导向不是由学生做出,而是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对人才的态度给出的。理论与实践本不割裂,技术和学历应该统一。今后,只有用人单位和社会不再唯学历而论了、不拘一格地用人了,这高分考生弃本科上高职,才会成为不值得大惊小怪的正常现象。
【来源:《央广网》2016年09月16日】
我国深化高校教师考核制度改革 克服唯学历等倾向
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力,切实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研究制定该文件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问:社会各界对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
答:改革完善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系列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2014年教师节重要讲话中,对广大教师提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要求,2016年教师节又勉励广大教师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提出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扎实推进师德建设、强化高校课堂教学纪律等要求。改革完善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是对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改革完善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是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各地各高校积极探索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教师选聘把关不严、师德考核操作性不强;考核评价缺乏整体设计,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重视不够、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还比较严重;考核评价急功近利,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有待完善等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经验积累。近年来,一些高校如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承担了教师考核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先行先试,积累了一定的改革经验。许多高校综合改革方案将教师考核评价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制订的章程中基本都有关于“教职工考核”的相关要求。高校反映,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改革需要国家层面政策文件的宏观指导。
二、问:近些年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答: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很多高校对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全面发展。如浙江大学在培养教师教学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强化教学基本职责、设立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建立责任教授制度、设立奖教金、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推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实行过程管理,弱化量化指标。如南京大学等高校在制定考核方案时,对科研考核进行了简单化、宽松化、弹性化改造,不以数字和速度论英雄,淡化教师对数字和速度的追求。三是制定阶段性目标,实行聘期考核。如中山大学从2003年开始实施聘任制,与教师签定教师职务聘任合同,每三年进行一次聘期考核,通过三次聘期考核已有近200人不再续聘教师岗位,同时对不再续聘教师实行人性化管理,畅通人员立体化分层流转退出机制。四是改进考核手段,丰富考核主体。如南京大学将长江学者考核改为举办述职报告会,既实现了对长江学者聘期贡献的考核,又对其他青年学者的发展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五是关注个体差异,实行分类管理。如浙江大学从2010年开始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通过设立教学为主岗位和团队教学岗位,鼓励保障一部分教师专心教学、安心从事一线基础教学工作。
三、问:制定《指导意见》的总体考虑有哪些?
答:考核评价政策是调动高校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指挥棒,对新时期高校办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影响。《指导意见》将改革考核评价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高校综合改革的切入点,牢牢把握以下几条总体要求:一是坚持考核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二是把握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遵循教育规律相结合、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层次考核相结合、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推动学校和教师共同发展。三是力求解决考核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文件起草的出发点,从扭转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重视不够等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四、问: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复杂性、综合性很强,请问文件是如何形成的?
答:为研制好文件,使之更好发挥指导作用,文件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策精神,研判分析理论研究成果,吸收借鉴各地各校有益经验,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最终印发稿。主要经历以下过程:一是设立专项课题,开展系统调研。委托相关高校开展“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改革”课题研究。课题组对全国62所高校的经验材料和创新案例进行书面调研和分析汇总,并赴相关省份和高校实地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二是汇集精干力量,落实文件起草。在课题研究基础上,成立由教育部相关司局牵头、有关高校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文件起草组,着手起草《指导意见》框架稿,数易其稿,形成文件征求意见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就文稿多次召开工作研讨会,当面听取教育部门和高校意见建议。同时,书面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和部属高校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中央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对文件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印发稿。
五、问:请介绍下《指导意见》的主要框架?
答:《指导意见》力求行文“短、新、实”,共22条约4100字。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出总体要求(第1-4条)。包括明确教师考核评价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坚持考核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把握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二是明确主要措施(第5-19条)。包括加强和改进师德考核、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教学质量考核、完善科研评价导向、重视社会服务考核、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内容。三是强化组织保障(第20-22条)。包括合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建立政策联动机制、推进贯彻落实等内容。
六、问:《指导意见》的政策亮点有哪些?
答:考核评价是高校教师选聘、任用、薪酬、奖惩等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考核评价政策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指挥棒”,对新时期高校办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影响。《指导意见》将改革考核评价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高校综合改革的切入点,针对存在有待完善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1.严把教师选聘考核师德关。强调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并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为教学基本要求,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活动、教学实践环节的督导力度。
2.切实扭转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提高教师教学业绩在校内绩效分配、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要求高校明确教授、副教授承担本专科生课程、研究生基础公共课程的教学课时要求,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切实将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落到实处。
3.调整完善科研评价导向。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鼓励潜心研究、长期积累,遏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针对不同学科领域和研究类型,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和合理的科研评价周期。
4.综合考评教师社会服务工作。综合评价教师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技推广、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认可教师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上发表引领性文章方面的贡献。
5.将教师专业发展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要求高校在教师考核指标体系中增设教师专业发展指标,细化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落实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支持高校普遍建立教师发展中心。
6.推动建立各类评估评价政策联动机制。提出建立教师评价政策与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的联动机制,扭转过度强调教师海外学历、经历或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倾向。
【来源:教育部网站2016年9月21日】
> > >政 策< < <
省财政厅 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校企合作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更多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校企合作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校企合作的学校的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内容,自2016年5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3.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
4.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职业院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职业学校被认定为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其接受捐赠收入;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政策。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以其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的,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政策。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但不包括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学校承受土地、房屋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二、对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校企合作的社会力量的税收政策
(一)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1.对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各类职业学校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企业按与学校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支付学校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学校学生实习、教师实践活动相关的合理费用,准予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向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职业院校等教育事业进行捐赠的,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四)印花税政策。对财产所有人将房产、土地等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现代职业教育是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保障,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我国新时期教育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都具有重要意义。现代职业教育税收政策落实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系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税收政策,使职业教育学校和相关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
(二)加大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密切协作配合。财税机关内部相关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确保把现代职业教育税收政策落到实处。要及时公告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税收政策的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办理程序等内容,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税收政策,使现代职业教育相关院校和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评价。要全面掌握现代职业教育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做到税收政策评价反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深度调研与广泛了解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及时研究解决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政策执行效果,积极贯彻落实现代职业教育各项税收政策。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网站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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